苗栗縣後龍鎮灣寶里紀實 張天寶 編撰


壹、引言
清朝及日據時代灣寶里隸屬新竹廳苗栗一堡苦苓腳庄,臺灣光復前行政區域調整為新竹州竹南郡後龍庄之一部分,通稱苦苓腳。主要包括員寶、埤仔頭、百三等三庄,行政保甲制度大致含二保及三保。由於地理變遷及生活移徙,村落略有消長。現村落增有六甲、圪仔內,埤仔頭則已沒落,僅餘三四戶人家,現在灣寶里即由這些村落組成,其位北連海寶里,東臨造橋鄉,南接東明里,西鄰大山里,行政歸屬苗栗縣後龍鎮。現有苦苓腳舊地名仍存在於東明里。經查閱本地世代居民祖先牌位及墓碑考證,先民大約在明末清初時進住,時值西元十八世紀初,距今應有三百年歷史。先民自閩泉渡大海,居蠻荒,披荊斬棘,戮力墾殖,始有其棲所。邇後生息不斷,得有今日之規模。惟受限於地理環境及氣候影響,土地貧瘠,生活僅求溫飽;有關教育、藝文、生活資訊則相當匱乏,致各項記載付諸闕如。是以,相關於古灣寶歷史,僅能得自鄉里長老前輩之記憶口述加以記錄,其中大部分由筆者父親張德旺先生口述。筆者父親民國前六年生,雖近百高齡,但耳聰目明,記性尤佳,口述清楚,應可信賴。惟任何史實必加以引證,可惜部分年代久遠,確有未逮。雖考據不易,能點滴蒐集,旁徵博引,匯聚成形,應不失先民生活軌跡之概括原貌。臺灣自日據光復後,年代較近,人事物具在,且屬筆者之生活年代,彼此牽引印證並不困難;是以,記錄較為詳實。惟本述記係草創,遺漏在所難免,有待日後增補,以臻完整。
貳、地理篇
一、埤仔頭
紀述埤仔頭必須先介紹古灣寶之最大埤塘︱大埤,古大埤之範圍為現大埤崙西邊,向西延伸約四百公尺,北至溪谷,約圪仔內朱添福先生宅後大埤崙下方處,東沿崙側至六甲邊緣,南面左側抵竹仔林,右側至埤仔頭庄邊,即原張德旺先生宅邊,中間凹入部分即為埤仔頭;整體大埤形狀面積達數十公頃,狀似元寶。約於十八世紀末期潰決後逐年縮小十九世紀末僅存崙南現圪仔內黃清秀先生宅邊約一公頃之小池塘,邇後逐漸消失,至一九三零年代整個大埤除小溪溝渠外,全變為農田,消蹤無跡。在大埤潰決後,由於溪水切割地形落差加大,形成一處頗高之懸崖,即俗稱大埤崁。即在員寶庄洪田先生大埤崙田左下方不遠處。由於大埤崁終年溪水流下形成一小瀑布,崁頂河床有一突出之大岩石,狀似犛頭前端之犛頭鏢,小瀑布分流而下,至為壯觀。每年農曆九月,為本地臺灣海峽東北季風最強時節,最大風速可達八九級,晴天竟日塵沙飛揚,雨天狂風斜雨,為最困擾本地之氣候型態,也形成一特殊景象。此時大埤崁小瀑布強風逆向激起之水花瀰漫附近農田,影響耕作,比鄰之埤仔頭庄亦受波及。有一位庄民認為係大埤崁犛頭鏢所致,故將其擊除,此後情況確有改善,惟特殊景象已盡消失。曆象運轉應已達十九世紀中葉。
大埤中間凹入部分之埤仔頭庄,因其位置而得名,古時之取地名大多類似之。埤仔頭其歷史隨大埤之興衰有著極密切關係,潰決前為埤仔頭庄最興盛時期,最高住戶近二十戶。潰決後則逐年衰落,至今已不具村落形態。回歸全盛時期有近二十戶,應為古灣寶最大村落。以庄中有一座廟宇雖是草廟,但當時員寶及百三兩庄尚無,亦以足證其規模及地位。庄中以張姓、林姓、蔡姓、陳姓等為主,從福建泉州府所屬金門移民為主,均從事農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隨大地之運律而生活。據稱庄中多出孔武有力之人。傳說有一偷者夜間至鄰近網絃庄偷牛車輪,兩個車輪共兩百多斤,腳穿木屐行走數公里挑回埤仔頭庄,足見其力氣之大。筆者父親張德旺先生於年少時即見過此種車輪,亦證實其重量,也是當時當地一般牛車所使用,其以材質堅韌之雞油樹製作,耐壓耐撞不易毀損為其特性。
埤仔頭庄之沒落主要原因應在於大埤之潰決,由於埤水消退取水困難,耕作更是不易,古人逐水或靠山而居,取其便利或安全應是必然。埤仔頭庄原有之優勢頓失,沒落應無疑義。不過,有一說為因庄人擊除其大埤崁犛頭鏢,致使地理遭到破壞有關。惟為何尚餘筆者宗族張姓兩戶繼續留存及延繁?稱以該兩戶因居於大埤右頂端近員寶庄,且在庄中大路及一條小溝渠之一方有所阻隔而幸免,信乎?無可徵也。
二、灣寶
灣寶古稱員寶,係位於大埤右側上方,即大坪偏南地勢較平緩地方,可避開東北季風,適合聚落之條件,應為後來形成大型村莊之主因。前稱大坪,係員寶東北邊小山丘斜坡地方。坪者,為斜坡之意,閩南語讀音近似ㄆㄧㄚˊ。灣寶之取名係光復後整編村里時採用,以員寶之音轉借而得,「灣」閩南語讀音與「員」讀音相同,讀為ㄨㄢˊ,並無特殊意義。至於員寶其地名之來源,尚無可考,庄中長老亦不知其所以然。查其字義結構並無特殊意義,非古時取名之條件。惟員寶之諧音為元寶,為財富之象徵,是否因而取名?或因大埤形似元寶,以其相鄰而得名再轉借其音而來?抑以地形等其他因素而得名,無法考據。
灣寶成庄時期與埤仔頭庄應屬相當,只是大小而已,一取鄰水之便,一擇防風之暖。居民也都移自福建泉州府所屬金門,亦全從事農耕,以洪姓、楊姓、陳姓、黃姓及吳姓為主,延小山崙成帶狀分佈,或因地理環境因素,後代子孫延繁極為旺盛。至今僅有少數姓氏移入及黃姓大部分移出外,均為餘四大姓之後裔,甚少變動,當時庄中以楊姓最為富有,從其現存由楊氏祖先楊水牛先生所建之三座合院古宅第即可觀其早期興盛狀況。庄中尚有百年以上老刺桐樹一棵及老榕樹多棵與楊宅古厝相輝映,為古灣寶拓荒歷史作見證。今庄尾近百三庄處有一所大山國民小學供本里、大山、東明三里之兒童就讀,迄民國九十年亦有六十年歷史,亦堪稱悠久。另有一大山警察派出所以維護包括本里、大山、東明及海寶四里地區之治安其設立時期約與大山國民小學相當。庄中原本無廟宇,於民國五十七年經地方熱心人士聚原埤仔頭草廟散落各地眾神明建立龍雲宮,以薛府王爺為主神,供除百三庄以外之灣寶里民奉拜,因此更增強灣寶為里活動中心之地位。
三、圪仔內
圪仔內之取名係依地理形態而來,古時圪仔內是一處未開發地區,雜木林立,先民眼中尚無耕作價值。因古灣寶人口逐漸增加,為求生計唯有向鄰近荒地開墾,亦值大埤消減後陸地向內延伸墾殖方便,形成後來之圪仔內。進入圪仔內由於小道區區折折婉轉向內陸延伸,庄民因而稱之。圪仔內名稱記載於正式文書者,在於光復後之戶政資料。「圪」字之國語讀音為一,經查其義據康熙字典記載,依說文解為「牆高」,廣韻解為「高土」,並查無曲折轉向之意思。如解釋為高土後側稱之圪仔內,應勉強說得可通。但圪之音,閩南語並無法相配,故尚有待查證。經查符合閩南語區折轉音同義亦同之字為「斡」,即斡旋之斡;例如回頭為「斡頭」。斡字國語讀作ㄨㄛˋ,但無適當注音符號或羅馬拼音可拼出閩南語。如果圪仔內改為「斡仔內」,音義應均恰當。惟圪仔內名稱既已記載於正式文書,且已約定俗成,更以「斡」字與「幹」字字形相似,不論國語或閩南語均容易讀錯,所以是否非予正名不可,尚有待庄民自行決定。圪仔內最早遷入者為黃姓、陳姓及葉姓,後有由北邊網絃移徙之蘇姓臺灣光復後又有二戶張姓自埤仔頭遷入,所以成庄較埤仔頭、員寶為晚,約在十九世紀末。
圪仔內庄之聚落較為分散,大致以黃陳兩姓聚居地為主,其餘葉姓、蘇姓、張姓、歐姓及李姓各聚一方,現居者大都為其延繁之後代。因為地勢較高,水源不足,大部分以旱作為主。民國七十年代,政府雖埋設管線計畫取大潭之水以噴霧灌溉,改善生產環境,但終究未能成功。爾後,因無營生有利條件,故人口無多大增長,保持平穩。庄中尚無公共聚集場所,僅在邊陲地區有一聖媽宮祭祀清朝宮廷一位過路亡者,如此而已。
四、六甲
六甲位於埤仔頭以東,圪仔內以南之區塊,地名之由來係因租地面積而得。於日據時代,有一後龍地方人士邱日興先生向政府承租此地,面積總共六甲,種植藥草,數年後因成效不良,而改租與竹南一地方人士阿梅仔者續租種植甘蔗,交竹南製糖會社製糖。採收期間僱工砍伐,牛車川流不息,頗有一番盛況。後製糖停產,放棄種植,轉由本地農民陸續分別承受,種植西瓜等作物。承受者逐漸遷入居住,形成一小聚落,是為六甲庄。早期進住六甲者為陳姓及黃姓,由員寶移徙。後有埤仔頭之張姓,中港之葉姓,南庄客家之張姓,及員寶之洪姓。惟均以各自田園為基地築屋而住,保有一定之距離,為六甲庄特有景象。
六甲庄現有居民,如同圪仔內庄一樣,大都為其延繁之後代。亦因無營生特別有利條件,故人口無多大成長。由於分散而居,更無共同聚集場所,迎神廟會等各項活動仍以員寶庄為主。
五、百三
百三庄,行政轄區雖屬灣寶里,但距離古灣寶較遠;且地緣與大山里之大山腳火車站聚落近鄰,生活圈向外偏向,較少與員寶相連。因尚無具體資料,待述。
六、過溪仔等其他地名
前述地區均屬成庄者,尚有無人煙或僅一戶者之地區亦有其地名。雖大致已歸入前述地區,為讓後代子孫瞭解更多且較細之地區名稱,也約略予以記述,應更能讓後代子孫瞭解古灣寶細部地名之由來,也更可以顯示灣寶全貌。
過溪仔 臨大路溪,介於大路坪、大窟湖及楊仔坪間。本無人居住,民國三十年代才有自苗栗西山遷入之李仙石先生一戶。過溪仔位處灣寶及圪仔內進入造橋鄉九車籠庄必經之地,因面臨大路溪,必須涉水而過,故而名之。本述記已將之歸入圪仔內。
大路坪 鄰近大路溪,並臨古道,介於海口坪及大窟湖、楊仔坪間。原亦無人居住,民國四十年代才有自大山火車站邊遷入之歐江河先生一戶。大路坪因面臨大路溪,且屬山丘斜坡,因而稱之。民國三十年代前原屬荒野,林木茂盛,政府編為保安林地。後經庄民伐木開墾,曾是旱作花生西瓜及蕃薯產地。本述記也已將之歸入圪仔內。
大窟湖 介於大路坪及楊仔坪間之丘陵谷地。三面環山,背靠圪仔內,缺口向大路溪過溪仔。山谷凹處閩南語稱之為湖,並非真正湖泊,大窟就是大凹地,是以,大窟湖因而得名。其發展過程與大路坪一樣,惟至今尚無人煙,且因為農耕沒落,又回復早其荒蕪景象。
楊仔坪 在大窟湖、大路坪之南,緊鄰大窟湖,西接六甲,面臨大路溪,亦為保安林地。由員寶楊姓家族墾殖及植林,並未有居住者。
海口坪 介於網絃靠大路溪之山丘及大路坪之間,面臨大路溪,亦為保安林地。由海寶里海口庄張姓家族墾殖及植林,並未有居住者。
大埤崙 即大埤與圪仔內間之山丘,北抵網絃。西側屬黃土性質,泥土摻雜小石頭,土壤貧瘠不宜耕作,但宜生長樹木,或可成林。惟面迎臺灣海峽,冬季須挑戰強勁東北季風,成長不易。故僅有才質堅韌之相思樹及雜類灌水。非屬沙地,且臨大埤,較具保水功能,故草坪翠綠甚宜放牧,常見牛群。背風面即山崙東面,鄰圪仔內,土質較優,林木茂盛耕作發達。
大坪 位於員寶北側之小沙丘,灌木雜草叢生,木麻黃樹穿插其間,屬員寶防風地區。荒涼陰森傳聞頗多,無人耕種。員寶通圪仔內道路,即沿沙丘側面經過。因屬沙地,牛車載貨由圪仔內上坡進員寶,須猛力加鞭,方不致被困陷。
學校崙 位於員寶庄尾,隔苗栗縣八號道路與百三崙相接,山崙西側就是大山國小。與大坪樣同屬沙丘,觀其地勢,早期灣寶未成庄時應與大坪連成一條長形丘陵地,亦是灌木雜草叢生,惟木麻黃樹等喬木類較大坪多。山崙東側偏南均為墓地,沙地缺水不適耕種,無人居住。
參、宗族篇
古灣寶居民如前述都來自閩泉,絕大多數由金門地區移入,故鄉土語言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均相同。居民宗族觀念甚為強烈,姓氏間常因利益關係產生不合或械鬥。古時資源有限墾荒求生年代,以血緣為集合形成生命共同體,相互照顧相互維護利益,應屬必然。所以宗族均採區塊群居,外姓氏要遷入甚為困難。茲以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就各姓氏可記憶之當家者為記述對象,人名均以口述音譯記之,為免過度失真,再佐以偏稱以資對應,偏稱或許是乳名,或許是暱稱,並無表示不敬之意,在此特別交代。惟因年代久遠或有不準及錯誤在所難免,尚不失接近真實。其記述之目的,在於讓後代子孫瞭解古灣寶之族群分佈,至於正確之宗族譜系,仍以各姓氏自己編撰為準,特此聲明。至於後移居年代較近者,則以移居者之名列入。
楊姓 楊水牛居員寶,生楊天合、楊萬和、楊萬富。楊天合育楊來春、楊寶劍、楊錦章;楊萬和育楊文六偏稱兔仔、楊寶增偏稱水仔、楊慶文偏稱雞仔、楊慶森、楊錫鑽;楊萬富育楊錦停、楊錦地、楊根燈偏稱坤元。
楊安居員寶,生楊煙山、楊煙林、楊金海。
洪姓 洪先諸居員寶,生洪添發偏稱九憨、洪慶元、洪慶明、洪先進、洪清雲。洪慶明後移居大山鄰外埔處,洪先進過繼周姓居網絃。
洪潘居員寶,生洪天寶偏稱塗仔、洪金明偏稱大肚、洪春萬、洪天扶、洪金鉗,洪金鉗後過繼給洪煙。
洪煙原居員寶,後遷居埤仔頭,早期無子,先過繼洪潘子洪金鉗為子,後才生洪溪。
洪宇居員寶,生洪海洋、洪順風、洪萬秋、洪來添。
洪王居員寶,生洪生,洪生再傳洪石頭、洪樹。
洪琳居員寶,生洪石定、洪清海、洪金發。
洪王、洪宇、洪先諸、洪潘、洪琳係兄弟,其父為洪意白。
陳姓 陳天居圪仔內,生陳九標、陳九嬰、陳九賜、陳枝、陳彩。
陳寶居埤仔頭,生陳金枝、陳金傳二子,陳金傳過繼給張牛。
陳宇居埤仔頭,生陳炎坤。
陳勇居員寶,生陳生造、陳再生、陳丁、陳再發。
陳安居員寶,生陳財龜。
陳查某居員寶,生陳莫生偏稱惡九、陳水生。
陳水龍居員寶,生陳萬珍、陳萬東、陳萬山。
陳華居員寶,生陳秋,偏稱阿陸。
陳堵居員寶,與陳華係兄弟,生陳俊。
陳成居員寶,生陳文、陳坤,陳坤後移居山仔頂。
黃姓 黃軒居員寶,生黃石成偏稱兔仔、黃萬卻。
黃海水居員寶,生黃清江、黃清波。
黃鉗居員寶,生黃潭。
黃振龍居員寶,後移居圪仔內,生黃有福、黃進財偏稱臭頭、黃財寶、黃清秀、黃錦章偏稱惡仔。
吳姓 吳首福居員寶,生吳城。
吳榮居員寶,生吳木生、吳木貴。
吳江鳳居員寶,任保長,生吳發、吳枝、吳財、吳富。
吳勇居員寶,生吳號、吳國、吳艷、吳丁、吳來發、吳清琳、吳火木。
吳佬居員寶,生吳水泉、吳清課、吳見利。吳清課入贅竹南竹篙厝。
張姓 張榮居埤仔頭,生張清、張全二子, 張清育張朝傳、張德旺、張再興三子,張全則入贅後龍大庄,傳鄭姓。張德旺偏稱埤仔頭旺,以與員寶同年代同姓名之軂旺區分。
張牛偏稱憨牛居埤仔頭,無子認養同庄陳寶次子陳金傳偏稱憨牛焱。
張九偏稱憨九居埤仔頭,生張石水、張萬霖二子,張石水傳張添進偏稱造仔,後遷入六甲,張萬霖則育張和、張遼二子,後移居竹南中港。
張惡居埤仔頭,後代無可考。與柯傳係兄弟。
張傳居埤仔頭,傳柯姓,後入贅潭內庄,後代無可考。
張慶偏稱頭北慶居員寶,生張傳,張傳再育張水、張金發、張鐵偏稱鐵人、張秋泉、張清來。
張盛枝居員寶,生張德旺、張財、張萬來、張裕坤、張朝來。張德旺偏稱軂旺,以與同年代同姓名之埤仔頭旺區分。
張馬居員寶,生張江泉、張炎山。
張未勇居員寶,生張清海、張瓶、張再旺、張炳坤、張瓶傳鄭姓。
張嘉成居員寶,生張金聰、張阿炳。
張永明居六甲,偏稱張仙仔,諳命相故稱之。民國三十年代自南庄遷入,生張義弘、張金。
張蕭新居圪仔內大埤崙,原居苑裡船頭埔,入大陸福建經商。光復後回臺定居大山腳,生三子。曾出任後龍鎮農會理事長,民國五十年代遷入圪仔內。居期不長,過世後子女遷往臺北。
葉姓 葉天扶偏稱乞食,居圪仔內,生葉福偏稱雞屎、葉心匏偏稱木仔、葉水鼠。
葉江清居圪仔內,生葉金土、葉金龍、葉金城偏稱木仔。
葉春霖居六甲,民國三十年代自中港遷入。
葉科居六甲,民國三十年代自中港遷入,與林來發、葉春霖為兄弟,林來發傳言係從母姓。
林姓 林見成居埤仔頭,生林煙。
林來發偏稱涵仔,居六甲,民國三十年代自中港遷入,原姓葉,與葉科、葉春霖為兄弟。
蔡姓 蔡昌居埤仔頭,後代無可考。
柳探居埤仔頭,不知其姓,售蔡昌房地後移居花蓮。
蘇姓 蘇萬居網絃,其次子蘇金鈺移居圪仔內。
歐性 歐粒居員寶,生歐清來、歐仲吽、歐蕃薯。
歐江河居圪仔內大路溪側聖媽宮邊,原居大山火車站邊民國四十年代遷入。
朱姓 朱枝生居圪仔內,生朱樹,單傳朱添福。
鄭姓 鄭清田居員寶,生鄭楊火木、鄭傳、鄭賢溪、鄭再添。
呂姓 呂陸匏居員寶,生呂木權、呂清心。
呂健居員寶,後移居圪仔內,即黃清秀先生宅邊,與呂陸匏係兄弟,據悉未婚無子。
程姓 程炳居員寶,生程金順、程萬添、程祥、程清富、程清海。傳稱程炳移自西螺。
李姓 李仙石居圪仔內大路溪側之過溪仔,民國三十年代自苗栗西山遷入,生李炳發、李坤發、李燈發、李乾發、李焱發。
肆、廟宇篇
一、古埤仔頭宮
古灣寶原有一間廟宇位於埤仔頭庄,以土角茅草建造,供奉薛府王爺、邢府王爺、李府王爺等神明,以薛府王爺為主神。廟宇並無命名,鄰近居民求神問卜均以此廟為信仰中心,香火堪稱鼎盛。大致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約當清末,主神薛府王爺坐鎮本宮,不設乩童。而以邢府王爺設置之法師張清先生,及乩童張牛先生依其意旨為居民解厄求藥,神威顯赫,甚得庄民信賴。每年農曆七月均有普渡盛會,鄰庄亦來共襄盛舉,甚為熱鬧。惟自大埤崁犛頭鏢岩石被擊除,埤仔頭庄走向沒落住戶逐漸減少後,埤仔頭宮也因缺乏管理而荒廢。約於一九二零年左右倒塌,各神像由鄰庄地方熱心人士分別迎奉,至此古埤仔頭宮正式走入歷史,信仰中心則逐漸移轉至山仔頂北極宮玄天上帝。
關於薛府王爺之顯聖事跡傳說甚多,最為埤仔頭庄民所樂道者為神像早期均由竹塹城師傅製作及開光點眼,有一次師傅為取不當利益將自己隨身使用之水煙斗玉製濾嘴取下藏於身上暗袋,謊稱被偷遺失要廟方賠償。廟方為求慎重即請薛府王爺指點釋疑,經指示玉製濾嘴應無遺失就在裡面,師傅聞後一時慌張借故外出,將其丟棄於林投樹叢中後回廟內。不久後,經神轎帶領眾人直奔丟棄處毫無偏差將其取回,師傅因而無言以對。嗣後師傅懷恨在心,趁其維護之便將一根鐵釘釘入神像頭部,以挫其神威。此事於多年後聘請另一位師傅重行整修時發現,雖無直接證據,但依其連想推斷不無可信。雖言埤仔頭宮自大埤崁犛頭鏢岩石被擊除,埤仔頭庄走向沒落住戶逐漸減少後,埤仔頭宮也因缺乏管理而荒廢之理由可信,但主神薛府王爺被挫其神威,廟宇因而沒落荒廢亦不無道理。
二、龍雲宮
龍雲宮座落於灣寶,供奉主神薛府王爺,香火延續自古埤仔頭宮。古埤仔頭宮沒落後各神像由鄰庄地方熱心人士分別迎奉;日據時代日本政府以宗教整理為由進行消滅民間信仰之各神像,當時地方熱心人士迎奉之古埤仔頭宮薛府王爺等各神像,為免於被抄出銷毀,乃加以隱藏。光復後才獲得解除。每年秋收後或作醮,或演年尾戲,均進行輪值爐主交接,香火不息。至民國五十七年秋,當時輪值爐主六甲陳添生先生及圪仔內葉天扶先生等人士,有鑑於灣寶自古埤仔頭宮沒落後尚無廟宇以為散落各處之神像安座鎮境,同感缺憾,遂提議建廟。經召集灣寶各庄信士開會一致贊同興建,隨即成立管理委員會,推選吳木生、吳萬富、洪金明、洪添發、黃清秀、黃清欽、張永達、張炳坤、葉天扶、楊錦章、楊錦停、鄭楊火木等諸先生為委員,並推選吳木生先生為主任委員,開始籌備建廟事宜,並即著手覓地。嗣依薛府王爺指示,以洪慶元先生位於灣寶之一塊土地最為適宜,即今日之廟址。經同意後於同年歲次戊申十月十六日破土奠基興建,薛府王爺並自命廟名為龍雲宮,更依其旨意決定廟宇方位、形貌、尺寸,巨細靡遺。數月後完工即擇當年十二月二十日子時安座啟廟,是日神恩普澤,庄民同慶,灣寶地區各庄之信仰中心於焉確立。
近年來,由於龍雲宮建廟已屆三十齡,日益老舊,廟樑逐漸腐蝕;且廟區地勢低窪,大雨時極易進水造成困擾。民國八十七年經管理委員會決議就地重新改建,規畫設計三層樓面廟宇式建築。因經費有限,民國八十八年冬主要結構及重要部分先行完工啟廟。後陸續補築,更為完整,整體造型及裝飾美輪美奐。龍雲宮管理委員會歷經吳木生先生、張萬見先生及楊賜端先生三位主任委員,不論初建、改建、管理,出錢出力,均功不可沒。龍雲宮薛府王爺及諸神像安座於二樓,底層及廟前廣場為里民活動場所,鄰近居民宴會或各項活動都在此舉辦。故龍雲宮已成為灣寶里民心靈寄託,及聯絡感情之所在。
三、聖媽宮
聖媽宮座落於圪仔內鄰大路溪,清朝時期竹塹城往臺南府城其大馬路即經此而過。相傳有一宮廷女士路經此地因病身亡不及運回,就近埋葬於此。亦有一傳說亡者為鄭成功之妹,惟均無從考據。後當地居民為感念其相安平和,墓前建一小祠奉祀,稱之為聖媽。至民國七十七年秋,經地方人士聚資及熱心者捐助,改建成今日之規模,祠堂提名為聖媽宮。時值地下賭局大家樂最興盛時期,外庄大家樂迷日以繼夜絡繹不絕,祈求好財運降臨。是以,香火特別旺盛,堪稱奇蹟。惟聖媽娘是否真願從其大家樂迷所祈求?大概只有樂迷知道。不過聖媽宮有今日之建築,歸功於大家樂迷應不誇張。現祠堂前有一柏油小道北至網絃,南可達灣寶,西上大路坪可至圪仔內本庄,雖地處偏僻但交通尚可。
伍、古道篇
清朝時期,竹塹城往臺南府城及沿途各城鎮之大馬路,於經竹南中港跨中港溪進入南岸之網絃渡船頭。渡船頭鄰近中港溪出海口,通常以渡船連接兩岸,退潮時馬匹可橫溪通過,大馬路於網絃山丘東麓再沿大路溪側大路坪邊南行。大路溪之得名,因鄰南北大馬路而取。溪水源自羊寮山丘北麓,匯集沿溪小丘陵及大潭之水,於網絃注入中港溪。大馬路延溪經新庄仔、山仔頂,穿羊寮山隘口進入埔頂東社西社,沿大庄後龍南下。當時新庄仔、山仔頂一帶頗為興盛,可供過客餐飲。其以竹塹鄭用錫進士許還願故事之一斑,可見其概況。清時鄭用錫進士因案南下臺南府城應訊,路過山仔頂供奉玄天上帝之北極宮,參拜時許願如獲無罪,願改建其廟,後真如願無事,鄭進士亦依諾實現予以改建。邇後山仔頂北極宮盛名遠播,香火鼎盛,灣寶地區在古埤仔頭宮沒落廢棄後一度亦以此為信仰中心,盛況可知。日據時期因南北縱貫公路之開通道路轉移而逐漸沒落,終至廢棄,僅存聖媽宮前一條小道供當地居民使用。近年來已鋪設柏油路面,可供單向行駛車輛,北至網絃,接苗栗縣九號道路,南可接苗栗縣八號道路或轉進灣寶。小道沿大路溪與對岸之國道三號道路平行相向,沿途原野草木田園村屋,保有純樸色彩,尚可聊備憑弔,遐思古道之榮景。
陸、藝文篇
一、 學校
古灣寶因住戶不多人口稀少,求學之書塾缺如,居民識字者甚少。有之,僅係長輩或識字者相傳,相當貧乏。日據時代兒童須步行二三公里遠赴外埔公學校就讀。及至民國二十九年四月,才於員寶成立外埔公學校大山分教場,收納現今灣寶、海寶、大山、東明四里之兒童。民國三十四年四月正式獨立為大山公學校,光復後更名為大山國民學校,即今日之大山國民小學。學校設立初期因民知未開,家長多因家庭生計因素,未讓適齡兒童上學,在重男輕女古板傳統觀念下,尤以女童為甚。學校老師常為湊足學童人數需拜訪家長,費盡口舌懇求讓其就學,可見成校之不易。灣寶地方因得地利,就學人數不少,使居民知識大為提昇,更為子弟向外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學校興盛時期學年班級達五班,學生近二百五十人,全校有一千五百人之譜。民國七十年代因海寶國民小學成立及人口外流、節育觀念普遍,學年班級僅可維持兩班,人數約五六十人。但學校環境優美辦學認真,可稱迷你精緻樣樣得體,不輸其他小學。
二、八音團
古灣寶既然求學之書塾缺如,居民識字者甚少,各項才藝自然不會太多。僅有與廟會活動及婚喪喜慶相關項目,才有被推動及發展之條件。地方人士有鑑於廟會活動及婚喪喜慶需從外地僱請樂團,甚為不方便。有必要自己村庄成立一個樂團,以應所需。員寶庄平時熱心公益之張江泉先生遂提議籌組八音團,並出資贊助,隨即聘請外埔庄八音師傅文傳先生擔任指導老師。文傳先生僅知人稱文傳師,不知其姓。時序約在西元一九一五年左右,各庄有興趣之青少年多人參與學習,最後由八人組團兩人隨時遞補。八音團之組成為雙絃、雙笛、一吹、一鑼、一鈸、一銅鐘共八音。每人各有專屬之樂器,其分配情形為:
團主 張江泉先生。
指導老師 文傳先生。
雙絃 張德旺先生、吳枝先生。
雙笛 張海清先生、張金聰先生。
吹 黃石成先生。
鑼 陳莫生先生,張水先生替補。
鈸 洪添發先生,黃清波先生替補。
銅鐘 張炎山先生。
往後,村庄每逢廟會活動、婚宴迎娶鬧廳、祭禮送喪無不參與,並隨時與鄰庄樂團彼此相互贊助,以共襄盛舉。尤以迎神賽會遶境遊行,鑼鼓喧天,八音共鳴,熱鬧非凡,為村庄多增添一項彩姿,也多一份歡樂。民國六十年代老八音團成員日漸凋零或遷徙,終於宣告結束;近年,經濟情況大幅改善,代之而起的是各項才藝,諸如大鼓班、烹飪班、插花班等,社區活動更具多樣化。
柒、生計篇
先民渡浩海而移徙斯土,求生及衍後之計在於有足夠糧食。古灣寶在大埤存在時期因水源無缺,耕種養殖應可添腹,偶而互補不足,不致求助外界之交易。惟自大埤潰堤後水源漸次消失,除少數鄰近溝渠小埤塘外,大地僅靠天雨滋潤。加以人口繁殖食之者眾,所以糧食之種類及比重亦產生變化,因而稻作面積減少雜糧面積則增加。故以雜糧為主食者居多,靠天吃飯為其特色。及至民國六十年代由於電力之普及,抽水灌溉風行,物產對外交易漸漸熱絡;除自足糧食外經濟作物應運而生,為主要收入來源。在此期間,因亦鄰近海岸,於農耕之暇,捕魚以為副食或販賣;更有營商以通有無者,構成古灣寶一幅生計圖。茲就種作、討海、營商三部分分別敘述。
一、種作
灣寶地區幾項主要作物及耕作方式如下:
(一)、稻米 庄民主食之一。古灣寶近水源處均可種植稻米,一年春秋二作,大致集中在古大埤淹蓋區,包括埤仔頭兩側低窪處。佔有水田者均較為富裕,生活水平較高,餘糧尚可糶出換取收入及其他食物或用品。稻米一般分成兩種,一為普通米供食用,另一為糯米供作粿包粽之用。日據時代後期種植改良之中川米,米質黏性較高,界於普通米與糯米之間漸成主流。民國六十年代以後主食米更由臺灣農業改良之在萊米及蓬萊米取代。民國七十年代由於本地區土地重劃灌溉系統發達,約半數以上農田種植稻米,產量都相當穩定。惟近年來精緻農業之推動,農作產物漸趨多元化,稻米種植面積正逐漸消減中。
(二)、蕃薯或稱甘藷,庄民主食之一。稻米固屬優良主食,但產量有限,不足供應所需。且價格高,一般庄民尚無力買來當主食。古灣寶大多為旱地,因而容易種植之替代食物蕃薯自然產生。庄民三餐都以米及蕃薯混合煮食,其比例要依家境狀況而有不同。一般家庭正常一鍋飯有三分之二是蕃薯,米僅佔三分之一。貧困者大多以蕃薯充腹,偶而進一點米食。蕃薯之品種分為主食用及主食餵畜合用,主食用以十七號品種為大宗,俗稱十七號仔蕃薯亦有同系列之十一號仔蕃薯。主食餵畜合用有崎頂種、鐵線藤、紅心葉,紅心葉俗稱紅心尾仔。不過蕃薯並非常年種植,農曆二三月採收期過後為應平時食用,唯有攃成蕃薯籤曬乾儲存。所以一年長時間都以蕃薯籤作炊。蕃薯之蔓葉也是餵畜主要飼料,大約與蕃薯同等重要。民國六十年代以後,由於工商發展快速,子弟外出謀生賺取家用,生活日漸改善。蕃薯漸為稻米取代,蕃薯僅為配副食或為餵畜用,已不佔重要地位。不過臺灣農業品種改良成效良好,食用蕃薯之品質愈合口味,產品更多樣化,也有一定之價格水準,具經濟價值。但在灣寶地區,已漸被西瓜所取代。
(三)、花生 通稱土豆,庄民主要經濟作物之一。古灣寶旱作面積至為廣闊,因近海邊風沙大土地水分含量少,花生為適合作物。每年亦春秋二作,惟秋冬季溫度較低,生長較差產量少。故庄民種植目的大多僅為取得來年春耕之種子。種植種植期間大約四個月,大致在農曆立春後清明前之期間播種,亦即於冬季作物蕃薯採收後進行。每年採收後大部分賣給油廠製油,並分回自己需要之用油以供年度使用。花生之賣出為一般旱地耕作者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因為生長及採收期在春夏間,尚無天然災害,收入較為穩定,故花生陪伴本地庄民有一段相當長久之時期。但也因為民國七十年代由於本地區土地重劃灌溉系統發達,約半數以上農田種植稻米,旱地改種經濟價值更高之西瓜,致產量逐年減少。另採收花生須用大量人工,投入成本較高,也是種植面積縮小原因之一。
(四)、西瓜 為古灣寶及現今灣寶地區主要經濟作物之一,與花生為本地區兩項重要收入。西瓜之種植期間可分兩期,早期自農曆二月末種植,六月上中旬採收。晚期自農曆四五月種植,七月採收中秋前結束。早期西瓜種植方式,係於蕃薯採收田園清空後進行。晚期則間作於花生園每兩股間,隨著西瓜蔓延而逐步採收花生。及至兩股西瓜接近相連,則花生也採收完畢,可說田園充分利用,毫無浪費。古灣寶種植原生種西瓜不先育苗,直接將西瓜種子置入土壤中,讓其自然發芽。為保能順利長出成形,每一單位置入種子兩顆或三顆,瓜苗成形後再行選株,留存一株其餘刪除。民國六十年代改良品種長形富寶西瓜引入,因西瓜種子須要購買,無法自行採集,成本增加;才使用預先育苗,再將瓜苗移入瓜園中,減少浪費種子。及至民國八十年代以後,花生因甚耗人工成本加重,以及養豬減少蕃薯利潤降低,西瓜可說是本區旱地唯一種植項目。每年春夏之季田園非稻即瓜,景觀相當有特色。由於灣寶地區地質屬沙土,含水量較少,非常適合種植西瓜。外界指稱後龍西瓜,就是灣寶地區所生產。惟由於價格不錯,鄰近地區不分旱地或水田爭相種植,面積已含蓋整個後龍地區。不過知情或內行者都知道,後龍西瓜品質優良者,就是灣寶西瓜。
西瓜之品種隨時代而有所不同,古灣寶之西瓜均為圓形,分白皮及條紋花皮兩種,條紋花皮一般稱大和種。品質依大小區分,上品為十五台斤以上者,稱一寶;中品約在八台斤至十五台斤間,稱二寶;八台斤以下可食用者稱三寶仔。至民國六十年代改良之新品種產生,瓜形為長形,分富寶一號及富寶二號,均白皮,略顯花紋。品質分類與前相同,但瓜皮薄脆,甜度及口感均較前優良。最近十年來由於生活品質提升,消費習性改變,三寶仔西瓜已無市場,二寶也因選果關係數量大幅減少。加以一寶西瓜賣相佳價格好,西瓜之留果方法有所改變;即每株西瓜僅留兩顆左右,量雖少但果實大,收入反而增加。不過由於庄民對土質不瞭解,施肥知識欠缺或有不當,非常容易發生西瓜立枯病。為求免疫,品種多所改變,有南瓜接種者,即俗稱金瓜接仔,匏瓜接種者,即俗稱匏仔接。近年來為求產品多元化,西瓜種類甚多,本地生產尚有瓜形較小的小玉、小鳳、無子西瓜等。
(五)、其他作物 古灣寶除前述稻米、蕃薯、花生、西瓜主要物產外其他作物之種植僅共自家當附屬食品諸如水果蔬菜類等水果有巴樂、楊桃、蓮霧、龍眼、木瓜、香蕉、甘蔗、梨等。蔬菜屬葉菜有韭菜、蔥、蒜、花菜、白菜、甘藍或稱高麗菜、萵菜、莧菜、茼蒿、菠菜、九層塔、香菜或稱芫荽等;屬瓜果有絲瓜或稱菜瓜,匏仔、南瓜或稱金瓜、冬瓜、長豆、荷蘭豆等;屬根莖類有芋頭、竹筍、茭白筍、蘿蔔或稱菜頭、樹薯等。
(六)、季節輪作方式 古灣寶作物季節輪作因水田及旱地而有不同,水田之季節輪作方式為稻米春秋兩期,秋期收割後種植蘿蔔或蔬菜,但不必然,有時輪空休息。輪作方式比較簡單。旱地部分則依季節採花生、西瓜、蕃薯輪作,由於耕期部分交叉,一年可三作。輪作方式為冬季種植之蕃薯於春季以每三股先採收兩股以便種植花生留一股讓蕃薯繼續生長,一則可繼續供食用,另則留供接後交叉種植西瓜之用。花生播種期大致於驚蟄春分時節,大約農曆二月初前後,六月完成採收,為期四個月;即古灣寶第一期物產。
第二期作物西瓜於四月中旬即在預留之一股蕃薯採收後種植,與花生交叉種植。庄民必須在五月中旬後隨著西瓜成長陸續採收花生,兩股西瓜蔓相接,即花生採收完成時,約值六月上旬。西瓜大致於六月下旬開始採收上市,應市期約一個月,為古灣寶第二期物產。惟臺灣在農曆五月梅雨季節過後即進入炎熱夏天,解渴之西瓜需求大增,價格相對較好。部分庄民為趕提前應市,並不種植花生逕種西瓜。即讓蕃薯繼續生長至三月初採收後開始種植西瓜,期能於六月初搶鮮上市。不過風險亦甚高,一為三月初東北季風尚未消失,一旦寒風起,西瓜生長不易,常致枯萎;另一為要看同時段濁水溪畔西螺西瓜之產量,如果西螺西瓜產量大增,則市場價格不易提高,並沾不到好處。
第三期作物蕃薯,庄民於七月底西瓜採收後翻土整地,八月上旬開始種植。此時本地進入乾旱期,雨量大減。蕃薯之特性即在於乾旱及較寒冷氣候亦能生長作物,因處於冬季成長比較緩慢。根部於土壤中不易腐爛,保存期間甚久,正符合本地需要,故併列庄民重要物產之一。
(七)、輪流擔 古灣寶物產之運送除較富裕家庭有牛車作為運輸工具外,大多數僅靠人力肩挑背負。所以在作物生產期必須一擔一擔地挑至目的地,非常辛苦。為達迅速運送,更動員家庭大小,大人挑大擔小孩挑小擔,拼命完成。年輕力壯者用寬闊的籠仔擔,一般力氣者用較小的米籃擔,小孩則用菜籃擔;可運用之資源全部派上用場。除此之外,在長距離運送情形下,為發揮一個人或一組人最佳效率,更有一個人挑兩擔,或兩個人挑三擔、四擔者,是為輪流擔。輪流擔之用意在於利用第一擔休息時間,以挑第二擔前回頭走路之時間好讓肩膀休息,以此類推。一般長距離挑重擔,中途必須讓肩膀及腳休息三五分鐘或更長的時間,以免不勝負荷傷害身體。輪流擔即充分利用休息時間以走路代替,可見古灣寶前輩講求效率及積極管理之方法,以現代提倡知識經濟之角度來看並不遜色,其精神實值得敬佩,其文化可為後代子孫效法。
二、討海
古灣寶討海捕魚地區在中港溪南岸沿海,係利用小型魚船放網一圈,再由岸邊兩邊人力拉網回岸而取得魚獲,就叫做牽罟。日據時代員寶庄內即有楊姓及洪姓各擁有一艘魚船,古灣寶庄民通稱為「楊仔罟」及「洪仔罟」。員寶楊家及庄南人家,大多數參加楊仔罟。員寶洪家及庄北、圪仔內、六甲人家,大多數參加洪仔罟。但並無參加之限制,以地緣關係為主,因楊仔罟在海岸南邊,洪仔罟在海岸北邊。民國七十年代末臺灣工商發達,年輕人口外移嚴重,已無人力參與拉網;且沿岸地區工業廢水大量排入近海,致魚獲量減少,漸無經濟價值而沒落,終至結束;在古灣寶也留有一段不可或缺的歷史。
牽罟有一定之方法,在魚網形態方面,一邊繫以粗大麻繩間隔配掛木製浮筒,使之此邊上浮。另一邊穿以細繩配掛陶製罟縋,以為拉網下垂,形成魚網在水中成直立狀態,俾以截魚。另在魚網佈置方面,最前端佈以細網,以攔截任何小魚;細網延伸兩邊再佈以中細及至粗網,以攔截較大魚群。岸邊至淺灘距離屬魚網後端,因無魚群不需佈網,以粗大麻繩代替。在佈網方面,係利用所屬魚船依魚群分佈,及配以魚網長度放網一圈,再由岸邊兩邊人力拉網回岸。在拉網方面,兩邊大致配以同等人力拉網,俾免兩邊速度不同讓魚群從另一邊溜走。拉網方法並非直接用手拉網,而係每人須自備「腰抄」一個,以便用腰力拉網上岸。所謂腰抄,係以藤類製成,類似寬皮帶,兩邊綁以細繩套於腰部,再結以較粗繩索長約三尺,末端再綁一罟縋,以方便繫於魚網上大繩。如此,每人面向大海,後退以腰力拉網較能使力,其步驟為先拉大繩,接著拉粗網,再接著拉中細網,最後拉起細網。過程階段見有網上掛魚即予摘下,最後收網大部分魚群會進入細網,這就是牽罟。
至於魚獲分配方式,大致以魚船股東為主,魚船股東稱為頭家;非股東參加牽罟者稱為罟仔腳,按人頭分配,看魚獲量定之,大概約一至三碗,兒童減半。魚獲量甚少時,半碗也沒有,罟仔腳只是做白工。中大魚則全數頭家自留享用。頭家分魚給罟仔腳,有時太過寒酸會遭致抱怨,雖不像現在會抗爭,但會產生罟仔腳流動至對方現象。
三、營商

捌、親土篇
古灣寶歷經滄桑,先民之拓荒有汗水有血淚交織成古灣寶一幅生動求生畫面。也歷經改造,辛勞移山填地,重整重劃成今日整齊畫一之阡陌田園。更歷經外力衝擊差一點僅成歷史名詞;但護土有成,才保有今日之形貌。今日之子孫應緬懷先民及前輩奮鬥精神,繼續發揚光大。雖然天生地理環境並不優良,但人親土親就是灣寶之特質,子孫應加以珍惜及維護。茲就灣寶歷來之改變分三階段予以敘述,依序如下:
一、大自然變遷
古灣寶大埤其形成過程已無可考證,先民只知依附著生存下來,它孕育著生命泉源。但先民自唐山移徙遷入此地與大埤相處日子並不長久,大埤經大自然運作也有經不起考驗的時候,終至約於十八世紀末期潰決逐年減退而後消失。不過大埤消退後也給庄民另一股生機,就是闢地墾殖,築溝渠導引溪水灌溉,增加甚多稻米及穀物生產;但是造成埤仔頭庄消失也是事實,村落亦因而有所消長。灣寶地區至民國六十三年以前,大致保有相同風貌,春夏間山野小丘田園溪流,景緻分明。秋冬期東北季風吹起,塵霧彌漫而至寒風蕭瑟,又是一番不同景象。在此時期人口隨大自然韻律增長,土地資源也不得不被充分利用以填補民生,雖有不足,但庄民依天命維運亦能相安。
二、農地重劃
作物生產有其極限,土地利用也有其極限。政府有鑑於此,於民國六十年代末積極規畫農地重劃,以增進利用價值,灣寶地區也因此入選。經過數年重劃及整地工程,於民國六十四年完成。使灣寶包括六甲、圪仔內大部分農地,原來複雜交錯之農路,奇形怪狀之田園,高低落差之地形,變成農路溝渠井然有序,田園整齊劃一,地形平坦無坡;至此,灣寶地區又進入另一嶄新階段。惟農地重劃地區原計畫引頭屋鄉明德水庫之水灌溉,終因水庫水源有限供區遼闊,且尚須供給民生用水及工業用水,致供量不足,以致重劃地區尚需靠抽取地下水來補充。同時期圪仔內之旱作地區,政府雖埋設管線計畫取造橋鄉大潭之水以噴霧方式灌溉,改善生產環境,但終究亦因水源不足,且施工困難,未能成功。
三、工業園區計畫進駐始末
民國八十三年,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園區管理局為因應新竹科學園區土地有限,於新竹園區就近擴充受阻後,計畫向外擴張,即所謂科學園區第四期工程。經評審委員評審入選者有苗栗縣三個地區,即後龍、竹南、銅鑼。於民國八十四年初,選中後龍地區,也就是灣寶這塊土地;約三百六十甲,幾近整個灣寶里。對於後龍鎮而言,應該值得慶幸;但經查閱結果,得知其徵收價格為政府土地公告現值加四成,每甲約僅五百八十萬元,與當時市價約一千五百萬元差距太大。庄民群起反對,幾經與相關機關反應,均不得要領。庄民遂成立苗栗縣後龍鎮苦苓腳地段權益保護委員會,共同推舉吳光男先生為主任委員,陳幸雄先生、楊賜端先生及王伯安先生為副主任委員,委員有洪箱女士等;就權益問題積極爭取,最後不惜阻擋其進駐本地區。歷經一年多之請願申訴,並未獲得交集。最後國家科學委員會正式宣布放棄後龍地段,另行就其他兩地區進行評估。後已選定竹南地區臺灣糖業公司百餘公頃土地,因屬國營事業,非私有地,故無爭議順利取得。茲就當時請願申訴之文件轉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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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書 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十六日
受文者: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副本收受者: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
苗栗縣政府
後龍鎮公所
主旨:堅決反對科學園區第四期用地設於苗栗縣後龍鎮苦苓腳地段,以維當地住民生存權益。
說明:
一、 當新竹科學園區第四期擴建用地評審委員會於八十四年元月評定,以後龍用地為第一優先,報行政院核定之際,鎮民無不歡欣鼓舞,認為後龍將可從此走出沒落,迎向發展,促進地方繁榮。據報載,於評審過程本地地方首長及民意代表向評審委員會宣稱取得土地地主同意書,更加確定後龍用地第一優先之地位。
二、 我們贊成經濟發展,贊成促成經濟發展的各項有利條件,但我們反對假借民意,反對一廂情願以己意為民意之行騙行為,就以後龍鎮苦苓腳地段這一塊用地來說,於爭取過程中,地方政府從末徵詢地區住民之意願,其地段之選定、處理過程、爭取方式、住民權益之保障、末來安置、均採黑箱作業。直至評定公布之後,至今尚對用地範圍、界限劃定,均推諉宣稱尚不知道,使住民終日惶恐,不知所措,藉以遂其個人政治利益之目的。
三、 後龍鎮苦苓腳地段,也就是現後龍鎮灣贊里所轄,光復後即有一段悲情歷史,從早期住民辛勤拓荒、後經不肖人士奪取造林,想據為己有而釀成流血事件,終末能得逞。及至民國六十三、四年農地重劃,地主損失百分之十五劃為農路及公共設施用地,以配合農業發展政策。直至現在,地方政府並未照顧該地區,在各項建設幾無情形下,住民唯依賴刻苦耐勞,墾殖公、私有地據以維生。歷代相傳,生於斯長於斯,亦能甘之如飴,如今,遽以選為科學園區用地,住民勢必舉家遷徙,辛勤耕耘土地化為烏有,所謂:末蒙其利,先受其害,其情何以堪?
四、 近年以來,苦苓腳地段劃為工業用地,早有所傳聞,地方主政者應亦積極參與爭取以達所願。其外圍財團及有心人士,為予配合,積極取得鄰近土地,以達炒作之目的。本地段徵收為科學園區後,住民受害、受苦、受難,得利者為誰?大家心知 肚明。
五、 新竹科學園區為科技發展,理應於鄰近周邊土地繼續擴充,以達整體規劃、整體管理之目的。現園區土地應有擴充之空間。以此不圖,莫主因在於迎合各地區民意代表及地方勢力之私利而已,況以後龍苦苓腳地段,地處濱海,海風、鹽濕更不宜高科技之工業設施,應以配合新竹地區為衛星住宅區較為相宜,但住民向誰申訴?僅茫茫然而已。
六、 綜上所述,本地段劃為整體之科學園區,實不適宜,但有謂「犧牲小載,完成大我」何其不幸,小我唯我獨屬,大我依然在他方,有謂「悲情城市」本地亦有「悲情鄉里」,是以本地住民堅決反對園區之設置,並不惜進行大規模抗爭,敬請三思。
七、 檢陳反對園區設置名冊乙份(共  公頃)敬請併予參閱。
苗栗縣後龍鎮苦苓腳地段權益保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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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自從本鎮地方首長及部分民意代表私自低價搶標,賤賣苦苓腳地段以來,本地住民無不終日惶恐,憂心如焚,即於八十四年二月成立權益保護委員會,並行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陳情表達住民反對立場。副本除抄送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苗栗縣政府外,並抄送 貴公所,諒己詳閱。在國科會尚末具體答覆前及本地住民求助無門情形下,唯有採取自救之道,並再次表達住民心聲,亦即住民之不滿及堅決反對徵收土地。
一、依誠信原則而言,鎮長及部分民意代表均聲稱不知科學園區第四期設置範圍,於權益保護委員會多次造訪均予推諉,以不知園區設置範圍竟能保證可取得住民同意書而獲評估委員會之認同,實是一大謊言。在 貴公所一切均不知情形下,又能造具名冊,分批通知分期舉辦所謂說明會,又是一件大笑話。地方父母官千方百計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舊威櫂作法,本地住民不敢茍同。也懷疑地方政府造福鄉里建設鄉里之能力及誠信。所以,本地住民唯恐再被騙賣一次,堅決反對徵收土地。
二、依保衛祖先遺產及住民生存權而言,苦苓腳祖先,蓽路藍縷,披荊斬棘,流血流汗,始得以安居。其遺傳之土地,住民有責任予以永久保有。況以,光復後住民為求生存,免於饑餓,大量墾殖鄰近公有土地。如今亦均己生根,並以為生計;又何能以一園區之設置,舉家遷徙,流落四方。李總統說:「根留台灣」,本地住民要呼應「根留苦苓腳」,所以住民反對園區之設置。
三、依地方建設而言,放眼苦苓腳地段,為後龍鎮最落後地區,天生使然?不,不可為?不為也。台灣建設有重北輕南,苗栗縣建設有重山輕海。後龍鎮建設又如何?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不過,住民均瞭解,本地區之所以落後,是否有心人士策略性計畫之運用?落後,應是逼迫住民同意徵收之最佳良方。但其心願能得逞?未必,所以我們反對荒廢土地爭取園區之作法,當然反對土地被徵收。
四、從意氣之爭而言,自園區設置評估公布後,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及會員常被冠以阻礙後龍發展之罪名,連本地選出之鎮民代表亦不放過;公然以科學園區發展促進會名義張貼大字報予以攻訐。並促成媒體有意競相報導,廣為宣揚,其心術之不正無以復加。住民爭權益何罪之有?既然有意置住民於死地而後快,住民何能甘願任其宰割?所以,反對苦苓腳地段設置任何科學園區或工業區。
後龍鎮之發展,為後龍地方政府之職責,苦苓腳地段住民何德何能,竟賦予推動後龍向前發展之重任。為今之計,地方政府應從建立誠信,保護鎮民權益,排除私見平衡各區建設,及豎立良好形象做起,尤以保護權益應列為優先。所以,懇請先行推動苦苓腳住民長年耕作之公有土地儘速辦理放領以確保其生存權而後,再公開討論末來如何予以地段開發,甚至於大後龍地區未來整體發展計畫,方是正辦,懇求各級政府及民意代表能多加體察民情並善予運用,則後龍幸甚,苦苓腳幸甚。
敬致
後龍鎮公所 公鑑
苗栗縣後龍鎮苦苓腳地段權益保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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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書 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六日
受文者: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園區管理局
副本收受者: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
苗栗縣政府
苗栗縣後龍鎮公所
主旨:貴局科學園區第四期第一順位用地,苗栗縣後龍鎮苦苓腳地段地主同意書取得,未達百分之九十,敬請依用地評審委員會決議選擇其他順位土地開發。
說明:
一、本委員會八十四年月十六日函陳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陳情書副本, 貴局諒已核閱。
二、貴局前函苗栗縣後龍鎮公所於文到三個月內取得地主同意書,俾便後續開發作業。惟經查至八十四年九月底截止期滿,同意書取得僅及百分之三十。以土地面積計算更低於百分之二十五,距用地評審會決議須取得百分之九十以上地主同意書相差甚遠。近日鎮公所必會依民情據實向 貴局陳報,敬請惠予依用地評審會決議辦理。
三、查科學園區之擴增及開發,應有助於國家經濟發展;主要目標即為創造國民之福祉,不應刻意犧牲特定地區或人民之利益,以造福政府或財團。以本次徵收事件為例,地方政府及部份民意代表不以廣為各項建設用地以區段徵收取得方式,而以低價賤賣之一般徵收方式處心爭取。就以一般徵收論,如有心促成園區設立,理應積極爭取本年度公告地價之大幅提高,以彌補住民之損失達最低限度。但地方政府及部份民意代表不以此圖之,不論其是否別具用心,其行徑之草率及便宜行事,實無法獲得地區住民之信賴與認同。
四、近據報載,地方政府及部分民意代表以私有土地既不同意徵收,可改先行徵收公有土地辦理開發,未來再行逐步徵收鄰近私有土地。地方政府應會於本次陳報同意書取得情形函中併案提出。本委員會要提醒,這是一種預謀式的奪取策略,為政者應不足取。況且本地區公有土地數十年前早被住民開墾,並予耕殖。已與本地區私有土地臍帶相連,共為生計;遽然奪取,其必然之抗爭,宜予考量,俾免影響園區之開發。
苗栗縣後龍鎮苦苓腳地段權益保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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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書 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廿七日
受 文 者:苗栗縣政府
副本收受者:臺灣省政府、相關機關及團體
主旨:本縣後龍鎮苦苓腳地段農民數十年墾殖之公有土地,懇請 鈞府准予辦理放領。
說明:
一、本縣後龍鎮苦苓腳地段原為貧瘠地區,私有土地稀少。台灣光復前後,住民為免於饑餓,先後開墾鄰近公有土地,並予耕作,以維生計。數十年來公私有土地已臍帶相連,不可分割,生息互共。
二、本地段已開墾之公有土地約一百餘公頃,耕作農民亦有一百餘戶;部分登記有案土地,與 鈞府訂有租約,惟有部分因未接獲租金通知而未繳納被中止租約,或有中斷租約近期再行訂約起租者。另有部分未登記土地或屬保安林地未解編而無租約者,然均持續耕作末曾間斷迄今。原為山野,現已為長田,綠意盎然。祖先蓽路藍縷,後代力耕勤殖,方保有生存之土地,歷歷情景,事實俱在。
三、近據內政部相繼核定發布﹁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及﹁國有土地放領實施辦法﹂;依規定本地區均為民國六十五年以前長久耕作之公有地,懇請鈞府體察實情,准予依下列情形辦理放領、補租或保安林地解編,以照顧本地區農及保障本地區農民之權益。
(一)已登記土地且有租約符合規定者,即予辦理放領。
(二)已登記土地但租約中斷者,准予補辦租約補繳租金,再予辦理放領。
(三)末登記土地或保安林地,但有耕作事實者,請予重測登記,並予解編保安林地放租,俾便辦理放領。
四、為辦理清查放領、補租及解編,請依 鈞府現有資料詳細清查,重造清冊納入管理,俾便辦理後續作業。
綜上陳情,懇請 鈞府體察民情,據實處理,如蒙核准,則苦苓腳世代子孫將永遠感念政府之德政。
苗栗縣後龍鎮苦苓腳地段權益保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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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科學工業園區計畫進駐史末之紀述,並不在表達庄民抗爭成功,或表示其成就。而是在表達民主社會一般人民基本權益不該被漠視,不該以強權欺壓弱勢,逼使弱勢者就範;回顧臺灣開發史或小至前述灣寶開發史,強權欺壓弱勢之案例都有史實可資印證只是灣寶庄民不願其劣質歷史再度重演而已。其實科學工業園區計畫進駐有很多措施可讓政府與住民達成雙贏之機會,例如區段徵收、調高地段土地現值等方法,但都不被決策者及爭取者認同,終至不能在後龍地區實現,包括灣寶在內之後龍居民都是雙輸,輸掉後龍鎮發展大好機會,輸掉後龍居民經濟生活大幅提昇之契機。不過對灣寶庄民來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之痛苦選擇,保有今日之灣寶就是最佳選擇。今日灣寶之庄民能揚棄族姓之利益及恩怨,團結和諧,因科學工業園區計畫進駐產生危機意識所促成。更因而促成權益保護委員會轉化為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改造及文化傳承並具有成效,應是灣寶庄民最重要收穫。本次事件也給後龍鎮主政者一項重要啟示,就是創造雙贏,才是有智慧的領導人。
玖、結語
本述記約略自十八世紀至二十世紀計兩百餘年,跨有清、日據及民國三代政府,政治之變動對灣寶來說並沒有多大影響。自古移民者都有堅忍之精神,任何政治、地理、氣候環境均能適應,才能生存下來。在一切順從情況下,只要能有好日子過就心滿意足。因此庄民之生活軌跡、德風善事及各項歷史傳承,均未能刻意留有記錄,確實是一件憾事。如今加以編補,雖有所缺落或未及全真,但能及時為之,尚不嫌晚。未來有待熱心之士隨時蒐集記載,以為灣寶留下完整記錄,傳遞後世。
未來灣寶之前瞻性為何?當然繼續傳統歷史發展農業,包括精緻農業或休閒農業,是一種最簡便方法。精緻農業可以本地頗負盛名之西瓜做為主產品,建立產業新形象及獨特商標。休閒農業可以借鏡他鄉草莓觀光果園、柑橘觀光果園等類型之經營模式,有計畫逐步推廣發展,吸引遊客。另一種構思是不離本地居住,鼓勵子弟外出鄰近工商城鎮就業,將本地區建設為整齊美觀之住宅區。爭取公有土地設置公園,並建立休閒步道,道路兩旁種植花木改善環境品質,並吸引優質外來人口,也不失為未來發展方向。
在文化及心靈方面,應重視古道、古宅之整修,老樹之維護,及宗族探源,以彰顯灣寶之特色。更為為凝聚向心力,除加強現有社區活動外,聘請專家定期演講;甚至商恰鄰近大專院校推廣建教,引進新知識及帶動有意義活動,以提升生活素養,增加里民視發展。期待里民攜手共進,締造人親,土親,文化親新灣寶。野。將生活內涵及文化及心靈不僅止於宗教,推向高品質境域。並讓文化與經濟高度融合
山川有其自然美感,期望里民共同保持其原貌。而雕塑之彩姿,更有其另一番韻味,也盼望里民共同來塑造及彩繪。總之,灣寶未來前途,尚賴里民有志之士集思廣益,貢獻智慧;更有賴受灣寶這母親孕育在外地有成就之賢達人士,回饋鄉里,引導走向。讓古灣寶不被後人遺忘,讓灣寶繼續存在,不要成為歷史名詞。讓新灣寶真正成為後龍鎮之寶,苗栗縣之寶,更成為臺灣之寶。